国家严控氯胺酮产销 “二级麻醉”经营企业不得直接经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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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4日09:25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刘丽 实习生/张玮)记者昨日从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氯胺酮(包括其可能存在的盐及其制剂)已被国家列入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今后氯胺酮只能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指定的药品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其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生产。 据介绍,氯胺酮是新兴毒品“K粉”的原料,其外观为纯白色细结晶体,医学上常用于外科手术麻醉,如果滥用会引致中毒,产生幻觉,甚至出现濒死状态。目前吸贩氯胺酮在部分省市呈迅速发展蔓延态势,氯胺酮的滥用主要发生在在一些通宵跳舞的娱乐场所,由此引发的犯罪现象比较突出。 按照第一类精神药品经营管理的有关规定,氯胺酮制剂必须统一纳入麻醉药品经营渠道经营。氯胺酮制剂生产企业从7月15日起,应将氯胺酮制剂销售给一级麻醉药品经营企业,由一级麻醉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给有关二级麻醉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从麻醉药品经营企业购买氯胺酮制剂。氯胺酮原料药生产企业应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下达的计划将氯胺酮原料药销售给制剂生产企业或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批准的出口企业。 深圳市药品管理部门提醒:深圳不具有麻醉药品经营资格的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须将现有库存氯胺酮情况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备案;今起每次销售该药也必须到药品监管局备案;库存氯胺酮只能销售到2004年10月31日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