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入户门槛提高 买二手房不能入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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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4日09:26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刘可英 通讯员/龚宣)想通过购买二手房入户珠海的市民可得注意了,珠海市近日已对购房入户政策进行了更改调整。新的购房入户政策相对旧的购房入户政策提高了准入门槛,对购房者的购房面积和入户条件分别作了调整:购买低于75平方米的小户型和购买二手房者将被排除在购房入户门槛之外。这是自今年1月18日起停办购房入户政策后,珠海市对相关政策的一项重大调整。 【政策】 购75平方米以上一手房才能入户 根据珠海市政府7月30日颁发的《关于调整我市购房入户政策的通知》,在旧政策的基础上作了相应的调整,调整购房的内容包括: 首先,在购买商品房的面积上作了相应的调整。新政策规定,购房者只有面积达到75平方米(含75平方米)的,才允许办理入户手续。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户,已经计生部门处理、且购房面积达120平方米(含120平方米)的,允许办理入户手续。 其次,对办理购房入户人员的范围有所调整。只有业主本人、配偶和18周岁以下(含18周岁)子女可办理入户手续。其中,业主的独生未婚子女和大专以上学历的未婚子女不受年龄限制。 另外,新政策规定购买二手商品住宅的业主,不能享受入户政策。 对于多个业主合资购买一套商品房的,新政策同样作了规定:只允许占有房屋份额符合入住面积的一个家庭迁入,但迁入的人员范围必须符合新政策的规定。 新政策从发出通知的7月30日开始实施。在此之前已购房的,仍按原政策办理入户手续。购买房屋时间的确定:新建商品住宅,以房地产权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标注的时间为准:二手房商品住宅,以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登记中心受理办证申请的时间为准。 购房入户新政策是针对外市户口通过购房迁入本市的,对于已有本市户口通过买房迁入本市别的辖区的则不受此影响。 【背景】 旧政策已不适应发展 珠海市公安局户政科负责人指出,新政策的出台主要是针对2002年6月12日市政府5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搞活珠海房地产市场的若干规定》作出的一些调整。 据介绍,2002年的购房入户旧政策已经不适应珠海当前经济建设和发展的需要。首先旧政策对于办理购房入户人员的范围为“业主本人及其配偶、直系家属(此指父母、子女)”,没有最低购房面积的规定,涉及范围过宽。 其次,旧政策中有关“购买二手商品房,可享受与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同样的入户政策”,导致一些人利用房子作为中介,多次转让房产入户。旧政策中对于多业主购房入户的规定,为部分人钻政策的空子提供了机会。同时,部分不在珠海居住、工作、生活的人员迁入珠海,也给珠海的社会管理、人口管理带来较多的不利因素。 据悉,旧政策在实施过程中,给珠海带来了不少负面影响。一方面,城市人口增长过快,给社会管理诸多方面带来很大压力,不利于珠海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另一方面,出现了“人户不一致”的问题,即一些人虽然户口迁入珠海,但是本人并未在珠海居住,这样违背了户口登记人户相一致的原则,不利于城市的户籍管理。 针对旧政策在执行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新政策因此作出了相应调整。 为什么办理入户手续有购房面积的最低要求为75平方米以上(含75平方米)呢?该负责人说,这比较符合珠海目前的人均居住面积水平的要求。 有市民提出,是否意味着今后珠海二手房和小面积房的购买者就不能入户了?据该负责人解释,二手房和小面积房的购买者其实还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实现入户,入户大门并没有对他们关闭:如购房后可以办暂住证,根据暂住人口入户相关政策,在连续暂住7年以上,符合条件的可办理入户;同时也可以通过招工、调动等方式入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