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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海关将侵权货物支援灾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4日09:26 广州日报大洋网

  本报深圳讯 (见习记者古宁 记者刘启达 通讯员孙翔)昨天,深圳海关向广东省红十字会转交没收侵权货物,包括衣服、鞋袜等共6万多件。

  据深圳海关副关长胡乃涛介绍,这是自今年5月中国海关总署与中国红十字总会签订将海关没收的侵权货物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的合作备忘录以来,深圳海关首次将侵权货物转交给省红十字会,也是在此之后,中国各海关最大量的一次货物转交。

  胡乃涛介绍,海关处置侵权货物主要有三种形式,销毁、变卖和捐赠。对于那些质量低劣,危害人民群众生产安全的货物,将予以销毁。而对于那些具有一定使用价值的服装鞋帽、文体用品等物资,则一直考虑物尽其用。

  虽然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已规定了海关可将侵权货物用于公用事业,但缺乏一些可操作性。

  今年3月,新《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对侵权货物处置的规定进行了修改,比如旧版《条例》要求捐赠侵权货物必须要除掉商标,而新版则规定用于公用事业不用除标,使将侵权货物用于公用事业有了更多的可操作性。

  特别是今年5月,中国海关总署与中国红十字总会签订了将海关没收的侵权货物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的合作备忘录,使得海关将侵权货物用于公用事业有了更顺畅的制度化的协作机制。

  据悉,这批货物将由中国红十字总会统一调配到河南、广西、云南等受灾地区。(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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