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适用继续盘问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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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4日09:44 广州日报大洋网 |
公安部法制局负责人就公安部日前发布“继续盘问规定”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问:公安部为什么要发布《规定》? 答:《规定》是一部与人民警察法相配套,全面、系统地规范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措施的部门规章。制定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就是要使公安机关准确有效地适用继续盘问审查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同时从根本上解决继续盘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保护被盘问人的合法权益。 问:对违反《规定》如何追究责任? 答:《规定》明确禁止公安机关及其民警从事各种侵犯被盘问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确立了严密的执法监督程序,并加大了对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例如,第39条规定,对在适用继续盘问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执法过错责任,并依照人民警察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问:除了发布施行《规定》,下一步公安部还将采取哪些措施完善公安执法制度? 答:随后公安部还将陆续推出解决执法问题、严密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的一系列措施,包括制定羁押违法犯罪嫌疑人必须告知其家属的规定,制定失踪人口处理的程序,制定严格适用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规定,制定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规定,制定公安行政复议案件公开审理的规定,制定公安机关受理控告申诉的规定等。(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