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急”救助,不能以户籍为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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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4日10:04 南方都市报 |
社论 从8月1日起,广东省第一个地方专门性“救急”救助办法——《顺德区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开始实施。因为天灾重病与意外伤残等原因而陷入困顿的顺德城乡居民,从此可依此办法获得政府特殊安排的“救急”款,以解灾病之苦与急。这样一项救助政策,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都是功德无量的善举——对于现代社会而言,这其实亦是政府的分内之职。正如不少专家不约而同所指出的,这一专门提供给低收入人群遭遇危困之需的保障,着眼于医保与低保未尽之处,显示出我国的社保体系效法国际经验、拾遗补缺而欲逐渐成网的决心与态势。 但既然是拾遗补缺,要令社会的保障成为“疏而不漏”的生活底网,那就显然是需要一张一视同仁的网,而不是一张厚此薄彼的网。顺德的“救急”救助办法,固然已是专门针对低收入这一最需政府帮助的人群而设,但同时也用户籍垒起了高墙。《办法》规定,可申请救助者,须是具有顺德区常住户口满两年的居民,其他由于相关投靠或购房而迁入户籍的,应“自迁入之日起满5年”才具有申请资格。事实上不独顺德规定了这样的准入门槛,早于顺德出台相关救助办法的北京、南京、成都等城市,都无一例外地以户籍为壑。如此,为这些城市贡献不菲却只被视为“流动人口”的农民工,便无缘得享这样一项社会关怀与救助了。 而事实上,这些背井离乡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往往由于从事繁重危险的工作而更容易遭遇不测和危险,又由于人地两生更难筹到救急的钱款,他们的低收入水平与弱势状态,比之本地居民有过之而无不及。各城市农民工因为各种困难而惶惶无计的新闻,便屡屡见诸媒体报道。如果说因为种种原因,转型期的中国城市,在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与医疗保险等宽泛性保险项目上尚难以兼顾庞大数量的农民工群体,那么具有明确事态指向的“救急”性救助,则理当首先打通户籍的樊篱。 美国是一个社保体系繁杂但发达的国家,其中绝大部分项目都有这样那样的严苛的申请条件,但惟独对于类似“救急”性的救助放得极开,一个明显的例子是,对于遭遇突发性疾病或者意外事故而需紧急救治的病人,哪怕是穷得丁当响的非法移民或流浪汉,许多城市的医院都会首先给予全面的治疗,在出院时只需病人填写一张低收入或无收入状况的表格与证明,便可由当地政府承担几乎全部费用。这番“慷慨”背后所体现出的,也许是对“救急”救助的真正理解——救的既然是“急”,便只有一个区分标准:急还是不急。 以此为鉴,开广东风气之先的顺德,也完全可以在这一番“有救无类”上开全国风气之先。与北京、南京、成都等先行一步的城市相比,顺德的《办法》令人注目的地方,在于相关救助数额后来居上——危重病人一年可获5万元的救急金。事实上这也不足为奇,珠三角城市富甲全国,而顺德又为其中翘楚,据最近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统计局公布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顺德的恩格尔系数(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性支出的比重,所占比重越低说明居民富裕程度越高)跌破30%,已属于联合国粮农组织对生活水平划定的最富裕状态。民富政府自然不穷,对于“救急”救助当然就能突破杯水车薪的规模。也正是因为如此,在财政上行有余力的顺德,辅以制度上的严密设计,而将农民工也纳入“救急”救助的范围,当不是画饼充饥的不实之想。而且从另一重意义上来说,地处珠三角、以中小制造业与加工业为支柱产业的顺德,其经济受益于农民工贡献之巨,只怕亦在全国屈指可数。报之以李,用之于民,古之道德,今之理念,都宜有所体现。 20多年来,中国城乡互动之下的人口流动,已经大大松动了户籍壁垒,过去那种以户籍为据分配稀缺资源的状况已经大为弱化。7月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关于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意见》,明确要求各地劳保部门把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医保范围。借此东风,将“救急”救助跟户籍脱钩,惠及农民工,不仅当其时,而且将获其利——当下全国范围的“民工荒”,正暗示着这样一个未来,谁能给予农民工更好的待遇,谁才能获得下一轮经济竞争必需的充足劳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