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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问题应引起全社会关注 广州法官协会法学会律师协会召开专题研讨会(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4日10:08 广州日报大洋网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系列报道之一

  策划:刘海健、黄楚慧 撰文:王俊

  核心提示:学生涉嫌犯罪,学校就将他开除?日前,在由广州市法官协会、广州市法学会、广州市律师协会联合主办的“刑事诉讼中未成年人保护问题”研讨会上,该现象成为与会者关注的热点。不少法律界人士都指出,这是一种违法行为,不仅违反了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违反了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据了解,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既有学校自身的原因,也是相关法规自身存在缺陷所致。目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工作已经启动,新法有望在明年出台。

  个案:未经终审就险被开除

  小叶目前是广州某技工学校的学生。2003年8月30日,在同村无业人员“阿彬”的怂恿下,小叶与他共同驾驶一辆摩托车窜到花都区新华镇镜湖路石塘村路段,以飞车抢夺的方式抢得路过此地的女事主挎包一个,内有现款150元、手机等财物。作案之后,财物被“阿彬”拿去,小叶却被骑着摩托车的女事主一路追赶,在一村庄的竹林深处被闻讯赶来的村民抓获。花都区法院一审以抢夺罪判处小叶有期徒刑一年。小叶不服,上诉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发之后,小叶的父亲为保住他的学籍,以小叶患病为由向学校申请休学一年。学校收到一审判决书之后,以小叶犯罪并欺瞒学校为理由将小叶开除。主办此案的广州中院赵俊法官认为,小叶是“偶发性失足犯罪”,可适用缓刑。他多次与校方沟通,指出对小叶的处理违反相关法规,又找了其他人交涉,学校终于撤销了开除决定。

  今年年初,广州中院对小叶作出终审判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缓刑时间与小叶在校的剩余就学年限相同,既使得他得以顺利完成学业,也利于对他监管措施的落实。

  说法:随意开除学生属违法

  小叶的遭遇绝非个别。广州市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钟闻东告诉记者,不久前,他曾为东山区某中学的一学生担任代理人,学校得知该学生涉嫌犯罪后也想将他开除,他发律师函交涉,才保住了该学生的受教育权。而北京朝阳区一初中生涉嫌故意伤害,在被公安机关拘留的第三天,就被学校开除……

  广州大学教育学院刘晖表示,一些学校在处理一些犯罪学生时有时的确会采取简单化处理的办法,开除了之。据介绍,少数学校之所以会简单化处理,有时是为了避免“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有时则是为了各类评比的需要,比如学校等级评定,零犯罪率就是指标之一。“要保护学生的受教育权,又要维护学校规章制度,教育部门对问题学生的确很难处理,这其实是一个社会问题。”

  广州中院刑一庭副庭长张中剑指出,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4条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4条规定,“对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在判决生效以前,不得取消其学籍。”“依法免予起诉、免予刑事处罚、判处非监禁刑罚、判处刑罚宣告缓刑、假释或者刑罚执行完毕的未成年人,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与其他未成年人享有同等权利。可在现实生活中,为了说服学校同意这类失足学生复学、升学,法官往往要做大量的工作,有时还要向教育主管部门发司法建议书。”

  呼吁:学校应承担起更大责任

  据统计,广州市未成年人犯罪中,在校、逃学、失学的学生犯罪人数逐年上升。2000年学生犯罪人数为55人,2001年为73人,2002年为145人(其中在校生104人),2003年为162人(其中在校生117人),分别占同期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的5.8%、7.81%、15.1%、9.82%。

  其中,有家庭缺陷的学生犯罪率相当高。据调查,单亲家庭学生犯罪的人数占学生犯罪人数的50.1%,父母离异家庭又占单亲家庭学生犯罪的78.3%。2003年,广州市中院审理了梁某等九人抢劫案,其中8人均来自单亲家庭。张中剑建议,在家庭教育有所欠缺的情况下,学校应当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承担起更大的责任:“比如改进中小学思想道德课的教学方式,加强法制教育,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等等。学校应该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渠道。”

  对策:修改法规强化强制性

  刘晖指出,目前其实是有两套系统在调整着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一套是学校的校纪校规,一套是国家的法律,“这样就很容易导致学校的管理规定与作为一名公民的法律权利之间的冲突。比如,学生作弊要开除,涉嫌犯罪要开除,这是不是剥夺了他的受教育权呢?我建议,学校制定相关规定时应以法律为准绳,减少纠纷。”

  广州市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副主任杨爱斌则表示,由于《未成年人保护法》原则性较强,存在执行主体不清、法律后果不明等缺陷,使得该法经常被打折扣,需要强化强制性。目前,有关部门已经启动了该法的修改工作,新法有望在明年出台。
新闻链接

  学校应帮教失足学生

  今年6月,浙江省教育厅通报了该省《中小学学籍管理试行办法》的最新修改动态。新办法的“处分”一章中,取消了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处分,明确规定学校不准开除学生;还新增一款:“对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学校不得取消其学籍。被人民法院宣告免刑、缓刑、假释、判处非监禁刑罚的学生,学校应继续让其留校学习,采取有效帮教措施,一旦解除刑事强制措施、收容教养、劳动教养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允许其及时复学。”(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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