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宅改建也需规划审批 琶洲街石基村一村民私加楼层被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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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4日10:08 南方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彭科 通讯员黄炎标 胡华荣)市民建房必须通过规划部门审批。琶洲街石基村村民苏某仅凭房屋安全鉴定部门的一份安全鉴定书,就将原来的旧屋拆除后进行改建加建。昨日上午,城管部门将其第二层的6根立柱拆除。 据介绍,8月3日上午,城管琶洲中队巡查至石基村浦南直街,发现有村民正在搞建筑施工,经查,是村民苏某将旧屋全部拆除,重新建屋,并且还准备加建一层,第一层已搞好,第二层正在扎钢筋立柱。屋主苏某只向城管执法人员提供了一份《房屋安全鉴定书》和一张《农村(墟镇)宅基地使用证》复印件,其他资料就没有了。 由于苏某未去规划部门办理报建手续就开工建房,城管执法人员依法拆除了违章建筑。海珠城管负责人提醒市民,建房必须通过规划部门的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