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50元化妆品 搭进千元医药费 省消委提醒切勿在临时促销点买化妆品,以免无处索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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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4日10:08 南方都市报 |
消费警示 本报讯(记者商琦 实习生林絮 通讯员江列华 梁冬妮)日前,市民张小姐向省消委会投诉,称其在海珠区某促销点购买的化妆品致其面部受伤,治疗费高达1000多元,但当她想找店家索赔时,已是人去楼空。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化妆品最好到固定的专柜购买,以免出现问题无处索赔。 据张小姐介绍,6月中旬,她在海珠区某商店一临时促销点以50元购买了一瓶“纤X增白祛斑王”。不料用了两天,脸上就开始出现红肿、发痒的现象,后来情况恶化,脸部起水疱,伤口化脓。更为糟糕的是,脸部的炎症又引起发烧、头疼、厌食等一系列并发症,前后花去了1000多元的医药费。 气愤不已的张小姐于是想找商家要求赔偿,却发现该促销点已经撤走。由于当时是路过该店时购买的,张小姐既没记住临时促销点的公司名称,也没索要发票,因此根本无法找到商家,只能作罢。 对此,省消委会有关人士提醒爱美人士,购买化妆品要特别谨慎。此类商品最好到大型的商场购买,不要到临时租用办公楼的公司或临时促销点购买。在购买时,要注意留下交易凭证,另外,一旦使用出现意外,应及时与销售商联系,避免时间上的延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