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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方仁受贿案二审宣判:维持无期徒刑判决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4日10:54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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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方仁简历

  新华网北京8月4日电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贵州省原省委书记刘方仁受贿案作出二审裁定,驳回刘方仁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此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于6月29日以受贿罪判处刘方仁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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