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火烧店勒索钱财 陆河警方抓获3嫌疑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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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4日11:09 大华网 |
本报讯7月29日,陆河县公安局成功侦破一宗放火、勒索重大案件,抓获作案团伙成员余某某、罗某某、彭某某3名当地人,缴获作案工具摩托车2部、手机2部。 7月19日凌晨,陆河公安局110接报称,该县县城人民北路一商店起火。110迅速指令县消防大队前往灭火。由于扑救及时,未发生人员伤亡,经济损失8万元。 据查,起火原因可疑,陆河公安局刑警大队立即组织精干力量介入侦查。经查,该店面积200平方米,经销百货。火源是从店后门引起,初步判断是用汽油从后门外点火引燃店内货物燃烧。据店主庄某某反映,案发前曾有一男子用充值卡手机打电话到该店,以店主庄某“搞他的女人”为要挟,叫其拿钱,不然就放火烧店。 就在侦破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时,犯罪嫌疑人气焰仍十分嚣张,又多次打电话恐吓店主,并限期汇入3万元到其指定的某一银行帐户,否则“将要店主付出更大的代价。”专案组干警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电话恐吓,继续对可疑人员逐一排查。7月29日22时,陆河县刑警大队在巡逻伏击时发现可疑对象出现在一咖啡屋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犯罪嫌疑人余某某抓获。随后以余某某为饵,引出另一名犯罪嫌疑人罗某某,并在该咖啡屋门口将其抓获。 经突审,余、罗两人分别供认了伙同另一嫌疑人彭某某等人,利用捡来的身份证到某银行开设帐户后,编造谎言对店主庄某某实施放火、敲诈勒索的经过。7月29日凌晨,该局干警在东坑镇将犯罪嫌疑人彭某某抓获归案。至此,放火、勒索案全案告破。(陆讯)(来源:《汕头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