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扬要求法院敞开立案、庭审、裁判、执行的大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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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4日22:11 新华网 |
新华网秦皇岛8月4日电(记者田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4日强调,只有公开审判,把审判活动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才能防止暗箱操作、幕后操作,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动才能获得人民群众的信任。他要求,人民法院要敞开立案、庭审、裁判、执行4扇大门,实现审判全面公开。 肖扬4日在同北京、天津和河北三地部分基层法院院长座谈时要求,人民法院要敞开立案之门,解决人民群众告状难问题;要敞开庭审之门,依法实行公开开庭,贯彻直接诉讼、言辞诉讼、不间断诉讼原则,并欢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旁听;要敞开裁判之门,强化裁判文书说理,并将其作为评价法官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标准,要杜绝无理判决,严禁歪曲事实、玩弄法律的行为,要向社会公布裁判文书,允许公民查询裁判结果;要敞开执行之门,做到执行的全过程公开,推行执行听证制度,对于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法院裁判的当事人,以及干扰执行的行为,要公开曝光。 肖扬还就“公开审判”之外的另一重要司法原则——“独立审判”进行阐述。他指出,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是宪法规定的基本司法原则。没有独立就没有居中裁判,没有居中裁判就没有司法公正。如果人民法院和法官不能独立客观地认定事实、证据,适用法律,案件就不可能实现公正。 肖扬说:“我们常说的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权力案,实际上都是指案件的审理受到了外界因素的干扰和影响,导致法院和法官不能依据事实和法律公正处理。”肖扬要求,基层人民法院和法官一定要自觉地坚持依法独立审判原则,坚决抵制来自人情、关系、金钱、权势等各方面的干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