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要主动回归社会救助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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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5日00:23 红网 |
广东省首个地方专门性“救急”救助办法———《顺德区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办法》,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顺德因突发性危重疾病、自然灾害、严重人身伤害等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将得到政府特殊安排的“救急”款,不必担心陷入经济窘迫之苦。(《深圳商报》8月3日报道) 刚刚读了7月29日《南方周末》上的一篇《“冷血医院”内幕调查》,在被其中披露的“将危重病人被抛野外活活冻死”的新闻事实,震惊之余,再来读上面这样的消息,实在令人感到无比欣慰。 河南省新郑市中医院外三科主任刘书君,这个曾经以治病救人为天职的医生,一夜之间沦为杀人凶手,其令人发指的可恨行为,最终将受到应有的惩治。但是,透过这件看似不可思议的新闻事实,也把国家医疗制度中社会职能的错位暴露在世人的面前。 虽然,不管怎么样,把濒于死亡的病人抛之荒郊野外,于情于法都说不过去。但从另一个方面讲,让已经改制的商业医院承担过多的社会救助职能,政府在这方面也有硬性“摊派”的意味,确实让他们勉为其难。难怪在记者采访时,这家医院的一些领导和医生就颇有微词。 事实上,在目前国有公益性医院和商业化医院并存的体制下,一方面,是商业化医院承载着过多的公益责任,要用自己赚得的钱去替政府完成救助职能,最后,要钱没有,在经济上只能是“白干活”,得到的可能只是救死扶伤、无私奉献的“名声”罢了;另一方面,是公益性医院商业化。他们拿着国家的财政补贴,却用一副冷冰冰的面孔,拒人于千里之外,该承担的社会只能实际上并没有做多少。 作为一家被改制的商业医院,郑州市中医院虽然事业单位不变,职工的干部身份不变,救助社会的性质不变。但作为私营企业主,他既然要收购医院,当然不是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单纯替政府尽义务去救助危重病人。他主要是利用医院为自己赢得物质利益——在需要的时候,当然也不排除精神利益、为他赢得名声,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最终还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吸引病人,获得收入。如果让他过多地为政府承担本该由公益医院承担的社会救助职能,即使不把病人抛到荒郊野外,也会想出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把他给赶出医院。 孙志刚之死,催生了一部《城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使收容遣送站的弊端事得以彻底革除。当务之急是,对于医院来说,如何解决对危重病人及时救治,又不会给自身利益带来太大的损害的问题,除了道德、法律之外,惟有政府建立相应的政策和措施,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医疗救助机制,保障公共卫生体系,给特殊人群以稳定的救助医疗机会。 在这方面,广东省顺德区已经先行一步,不但令我们拍手叫好,更值得在各级政府推而广之。(稿源:红网)(作者:高君波)(编辑:徐志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