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 公务员体检标准用词应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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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5日02:45 新京报 |
近日,《新京报》等媒体都刊发了卫生部和人事部首次公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消息。该标准因为给乙肝病毒携带者带来了福音,因此受到了一片赞扬。 但人们却忽视了,该标准中的许多限定条件,不仅又抬高了公务员队伍的门槛,而且不尽合理、不宜操作,并可能由此产生一系列新的歧视。 首先,《通用标准》中的一些标准中多次出现“严重”二字。“严重”是一个形容词,多次以严重作为标准,没有量化概念,在执行中增加了很多不确定因素。而如失眠、记忆力严重下降等要由当事人主诉才能够知道的情况,在体检中如何界定?会不会谁说实话谁吃亏? 此外,《通用标准》把许多人群拒在政府大门外,如低血压、高血压、糖尿病、支气管哮喘、双眼矫正视力低于0.8等等,这些人在现实中是一个相当庞大的群体。低血压、高血压可以通过药物控制;糖尿病、支气管哮喘的轻重程度也差异很大;矫正视力的高低更与主观愿望有关。这个群体中的大多数本可以适应正常的工作和生活。而在正常情况下,公务员的工作不属于强体力劳动,如果按《通用标准》要求,把如此庞大的群体拒之门外,还有其他任何职业能够向这个群体敞开大门吗? 潘璠(北京公务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