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归人才1000美元便可创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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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5日09:07 南方日报 |
本报讯笔者从科技人才教育大会上了解到,在《吸引留学人才来佛山工作、创业的暂行办法》中,规定今后留学人才到佛山工作和创业将享受更多优惠。留学人才出国前户籍不在佛山的但有意来佛山工作的,可实行先入户后就业政策,其人事档案可由人才服务机构免费管理;此外,其出国前工龄和国外攻读硕士以上学位的学习时间及工作时间将被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其留学人才配偶也享受同等待遇。 此外,留学人才创办企业注册资金可低至1000美元,注册资金在30万美元以上的可分期出资;留学人才在佛山工业园内租用办公、科研和生产用房的将给予3年的租金优惠;留学人才带高新技术项目进入佛山市创办企业,给予创业资助经费10万元人民币,所办企业启动资金仍有较大困难的,实行贷款贴息扶持。留学人才在佛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创办企业,除享受外商投资企业优惠政策外,自被认定之日的纳税年度起,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而留学人才在佛山从事研究开发所取得的技术成果申请发明专利、在创业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参与分配比例也被明确。 顾大炜 黄建 相关图表略,详见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