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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伪证“救”老板“好”员工被判拘三月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5日09:49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朱勇通讯员万剑峰)得知老板被公安机关传讯,金某自作聪明用钱摆平,诱使被害人向公安机关作伪证,不料事情败露自己身陷法网。昨天,奉贤法院以妨害作证罪判处金某拘役三个月,宣告缓刑五个月。

  现年36岁的金某在其连襟林某开办的砖瓦厂工作。去年11月12日,林某因在饭店涉嫌对一女服务员实施性侵害而被公安机关传讯。金某得知消息后赶到医院,以15万元赔偿承诺引诱刘某向公安机关提供伪证。次日上午,金某携带人民币8万元作为预付款,并答应余下的7万元等林某出来后再给付。当公安机关侦查员再次询问刘某了解案情时,刘作出了与报案时截然相反的陈述,编造了与林某自愿发生性关系的伪证。公安干警发觉事情蹊跷,立刻抓住要害,揪出了幕后主使者金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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