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楼不给账单 顾客可拒埋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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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5日10:03 南方都市报 |
酒楼不给账单 顾客可拒埋单 省消委会称索要账单是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醒市民应积极维权 消费警示 本报讯(记者商琦 实习生林絮)市民去酒楼吃饭常遇到这样的情况:想拿账单来看看,但服务员却以各种借口搪塞,让人觉得钱花得不明不白。遇到这种情况,消费者到底应该怎么办?省消委会提醒,商家不提供消费账单,消费者有权拒绝付款。 案例:百元饭菜竟多收38元 日前,市民刘先生向消委会投诉,称一个星期之前,他与女友来到东山区某酒楼就餐,两个人点了4个家常菜,结账的时候服务员称应付款150元。刘先生说,当时他很纳闷,因为按照菜单上标示的价格,他们的消费在100元左右。心生疑虑之余,他就向服务员索要消费账单,但服务员称电脑出了问题,账单无法打印。双方僵持许久,刘先生最后要求服务员出示菜牌,在一一核对每道菜的价格后,刘先生实际消费总额只有112元,理亏的商家最后只好退回刘先生38元。 提醒:应主动索要消费账单 据悉,省消委会近期接到许多此类投诉,有关人士表示,按照《消法》的相关条例,“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因此酒楼拒绝提供消费账单,已经侵犯了刘先生的合法权益,刘先生完全有权利不埋单。 省消委会表示,向消费者提供消费账单不仅是诚信经营的重要环节,更是经营者或服务商应尽的责任和法定的义务。如果拒绝提供消费账单,消费者可以拒绝付款。同时,省消委会也提醒消费者,消费账单既是消费凭证,又是消费者维权的法律依据,消费者应积极树立自我维权意识,主动向服务商索要消费账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