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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被驳回二审维持原判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5日10:07 广州日报大洋网

  据新华社北京8月4日电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4日对贵州省原省委书记刘方仁受贿案作出二审裁定,驳回刘方仁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于6月29日以受贿罪判处刘方仁无期徒刑。宣判后,刘方仁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查明,刘方仁及其辩护人的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采纳。(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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