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居民不能用于博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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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5日10:48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据新华社北京8月4日电(记者张建平齐中熙)中国人民银行新闻发言人4日表示,澳门银行试办人民币业务不会便利内地居民参与澳门的主导行业之一博彩业。 发言人就人民银行为澳门银行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提供清算安排回答记者提问时说,根据现有法律,人民币不能直接进入澳门博彩业。澳门银行试办人民币业务后,内地居民赴澳门消费有两条途径:一是持内地银行发行的人民币卡在澳门消费;二是携带少量人民币现钞,在澳门银行柜台兑换为澳门币后消费。持内地人民币卡在澳门消费,根据有关规定及现行系统设置情况,将不能用于博彩类商户;持人民币现钞赴澳门消费,由于每次只能携带6000元人民币出境,一般只能满足内地居民在澳门小额消费支付需要。 发言人否认了为澳门银行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提供清算安排会给内地防止非法资本转移和反洗钱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说法。发言人说,将澳门市场现有个人人民币业务纳入银行体系,将从源头减少地下钱庄交易需求,便于监管部门集中力量打击地下非法交易。通过追踪银行交易记录,还可追查可能混入的非法交易。澳门银行在办理人民币业务时,必须按澳门金管局关于反洗钱的指引,对与人民币业务有关的可疑交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为便利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之间的经贸和人员往来,引导在澳门的人民币有序回流,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为在澳门办理个人人民币存款、兑换、银行卡和汇款业务的有关银行提供清算安排。 这些业务包括:个人每人每次不超过等值6000元人民币的现钞兑换;个人通过存款账户每人每天不超过等值20000元人民币的兑换;在澳门提供购物、餐饮、住宿、交通、医疗等个人旅游、消费服务的指定商户收取的人民币现钞兑换澳门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