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收购缘何阴魂不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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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5日11:09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 7月29日《南方周末》报道:刊载“下跪市长”这一期的《南方周末》在济宁遭恶意收购。 近年来报纸遭恶意收购屡见不鲜,你报纸要是正义敢言,大胆直陈,便有可能成为恶意收购的对象,其目的无非是花钱来封锁信息传播。我们除了痛斥其危害,不禁要追问:“恶意收购”缘何阴魂不散? 首先是“恶意收购”的不当消费行为无法从常理上定性。中国消费者协会有人士曾表示,有垄断竞争一说,但没有垄断消费一说。对收购行为,由于法律没有“硬性”规定,尽管明知是恶意收购,也不好说有什么不当之处。法制社会的基石是“有法可依”,如果人民的正当权利(知情权、监督权等)在“恶意收购”面前找不到法律的解释,显然,相关法律法规有待建立健全了。 其次,我们一次次宽容了“恶意收购”背后的资本和权力源。一桩桩“恶意”里既可能是单位的旨意,也可能是某些地方政府的授意。这次《南方周末》显然是遭遇了“上面精神左右”。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说:“舆论对司法监督的目的与司法机关追求的目标是完全一致的,都是为了维护和确保司法公正,确保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实现。”那么,司法部门能不能严查“恶意收购”背后的“黑手”呢? “恶意收购”严重侵犯了报社的发行权,也侵犯了公众的知情权。采取封杀的办法就能掩盖事实的真相吗?在互联网时代,某些当事者这样做,无异于掩耳盗铃。但从读者而言,我们还是寄望于制度来保护我们的阅读权和知情权。 作者:邓海建 来源: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