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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县一女子 错关一年半索赔十四万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5日11:13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8月4日,记者从铜仁地区有关部门获悉,被江口县检察院侵权一年零六个月的崔永红,向江口县检察院提出14.9503万元的国家赔偿申请。目前,该院已接受其申请,并进入认可程序。

  据悉,现年48岁的崔永红(女),原系江口县双江镇粮管所香山综合店主任。2002年7月2日,崔永红因涉嫌贪污被江口县检察院数人搜查住宅后,异地关押在湖南省凤凰县看守所,同年7月16日崔永红被逮捕。2002年10月24日,江口县检察院作出取保候审决定,2004年2月解除取保候审。2004年7月2日,检方因证据不足,认为崔不涉嫌贪污犯罪,作出不起诉决定。

  崔永红在国家赔偿申请书中称,由于她被检察院错误关押,致其患上神经性头痛、失眠等疾病,遂要求江口县检察院赔偿精神损失费、继续治疗费等共计14.9503万元。

  作者:牟秀强 来源: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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