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生做家教应该减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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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5日14:26 信息时报 |
黄月琴 随着暑假的来临,越来越多家境贫困的学生选择留在学校打工,赚取下学期的学费和生活费,而家教由于其旺盛的市场需求及相对其他体力劳动而言较高的工资、较多的闲暇时间,成为了许多留校大学生的首选。据报道,税务部门对这种提供劳务的方式表示关注,并将采取相关措施加强监控。笔者认为,对贫困生做家教的行为,征税应予减免。 首先,勤工俭学应予鼓励。 选择暑期留在学校做家教的人大部分是家境较为贫寒的学生,他们放弃了回家和家人团聚的机会,留校家教,就是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为自己赚取一点生活费和学费,对于这样自力更生的举措,政府应该采取鼓励的措施,对那些达到了最低征税标准———也就是月收入达到800元以上的学生实行税收优惠及至免税,以鼓励更多的大学生在逆境中自强不息,同时也减轻贫困家庭的负担,这不啻为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 其次,做家教的收入普遍来说并不高,不堪一扣。 对此,有媒体报道说每人每小时收费在四五十元至100元左右———笔者作为一名学生,不知道记者是如何得出这些数字的。事实上,家教收入并没有那么高,只要你去家教中心待上一会,就会发现“行价”是每人每小时收费15元至50元,其中大部分都是在二三十元之间,只有一些艺术类的可以达到50元左右。并且,有了这个价格,也并不是每天都有得做,一般的话也就是每星期两三次左右,每次两个小时。就算每个小时都有25元,一个星期也才有100元至150元,一个月才有400元至600元。有个别人能达到800元的,减去中介费及车费,所剩就不多了。 现在,为了鼓励下岗工再就业、大学生创业,政府部门都在税务方面给予优惠。那么,对于通过做家教来勤工俭学,减轻国家负担的大学生,有关部门是不是也可以考虑减免税项呢?(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