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不能进澳门赌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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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5日21:38 法制晚报 |
本报综合报道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李若谷昨天在澳门表示,经过两个月的具体准备,澳门银行业可望于今年10月开始办理人民币业务。他同时称:这不会便利内地居民参与澳门的博彩业,现阶段的这些业务主要是满足两地居民个人小额旅游消费需求。 个人人民币业务在2003年底已登陆香港,目前,已有37家香港银行在当地经营人民币业务。李若谷表示,人民银行对香港和澳门一视同仁,开办人民币业务的内容与管理规定都基本一致。但香港与澳门经济环境不同,在澳门这个以博彩旅游业为支柱产业的城市开办人民币业务,必须要考虑如何既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又有效防止洗黑钱等不法行为。此举不会便利内地居民参与澳门的博彩业。根据现有法律,人民币不能直接进入澳门博彩业。他同时称,现阶段的这些业务主要是满足两地居民个人小额旅游消费需求,同时引导在澳门的人民币有序回流。 据了解,人民银行将通过金融管理局邀请有兴趣担任清算行的银行提交申请,并与金融管理局协商,以公开、公正的方式选择一家具有丰富清算经验、拥有完备网络和熟悉两地金融管理政策法规的银行担任清算行。 澳门银行试办人民币业务后,内地居民赴澳门消费有两条途径:一是持内地银行发行的人民币卡在澳门消费;二是携带少量人民币现钞在澳门银行柜台兑换为澳门币后消费。 以下业务可在澳门进行 (一)每人每次不超过等值6000元人民币的现钞兑换;(二)通过存款账户每人每天不超过等值2万元人民币的兑换;(三)在澳门提供购物、餐饮、住宿、交通、医疗等个人旅游、消费服务的指定商户收取的人民币现钞兑换成澳门币;(四)具有个人人民币经营资格的内地银行,接受经由清算行汇入的澳门居民人民币汇款,每人每天的汇款最高限额人民币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