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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腐败的根源出在学术评价机制上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5日22:20 人民网

  网友:陈清华

  最近一些年,国内各高校的科研管理部门争先恐后地推行一系列带有浓重工具性色彩的改革,不尊重科学和人文学术的内在要求,采取简单的量化标准作为评价和奖罚的尺度。比如说只要你出了书,就算学术成果;只要参加了国际学术会议,就可以记分;要评教授必须在核心刊物上发表多少篇论文等等。一些学术刊物趁机捞钱。比如《哈尔滨日报》有一则报道,该市的一家“国家级”杂志,公然发布广告:可以代写学术论文并发表在刊物上,只要你肯交一笔钱!一些学人开始放弃学术道德,蝇营狗苟,唯利是图,致使学术抄袭行为呈愈演愈烈之势,花钱发“论文”,求人代写“论文”甚至干脆抄袭,成为部分学人在拜金狂潮中黯然堕落的明证。

  据报道,北大外语学院8月4日证实,北大英语系副教授黄宗英因学术剽窃行为,日前被院方解聘。黄的剽窃细节以及北大外语学院的处理意见已在学术批评网上公开发表。(2004年8月5日《新京报》)

  有必要对黄宗英作一简介:他于1993年攻读北大美国文学博士学位,1996年7月留校任教,1997年8月晋升为副教授,事发前是系工会主席。

  在笔者的印象中,对于教授抄袭,以往校方一般家丑不外扬,顶多是通报批评或给予学校内部行政处分,教授还可以照当不误。但这次,黄宗英的北大教授再也当不成了。5月21日,英语系召开联席会议,9位出席者中的8位均认为黄的剽窃程度“特别严重”,应予以解聘。5月28日,上述决议经英语系12名教授全票通过。

  堂堂北大教授,如此亵渎学术,这是做人的悲哀,更是现行科研管理体制和评价机制的悲哀。

  要想杜绝学术抄袭这类学术界的腐败现象,光靠“解聘”这种杀一儆百的做法恐怕还不够,必须从源头上着手治理,建立规范的、合理的科研管理体制和评价机制,让真正有水平的人发挥作用。从国外的经验看,学术评价,除一般的规范和约束外,主要指的是同行专家评价。我们可以借鉴。其实,我们在二、三十年代的大学中也有这个传统。国学大师陈寅恪先生在欧洲游学7年,却没有拿任何学位。梁启超介绍陈寅恪到清华大学当教授,当时的清华校长曹云祥问:陈寅恪是哪一个大学的博士?梁启超说,他既不是博士也不是硕士。曹云祥又问,他有什么著作?梁启超答:没有。但是,你看我梁启超,写了数百万言,可谓著作等身,别看我几百万字的东西,还不如陈寅恪几百字的东西有价值。

  后来的事实正如梁启超所言。陈寅恪成了一代国学大师。但是,如果按我们现在的大学用人体制,陈寅恪恐怕很难成为大学的正式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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