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可与民争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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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01:10 红网 |
《兰州晨报》8月5日报道说,从8月3日开始,银川市部分出租车开始恢复运营,4日已有近一半的出租车恢复运营,个别出租车公司恢复运营的车达到80%。银川市大街也基本恢复了往日的热闹。看起来,银川市6800余辆出租车集体罢运事件暂时中止了。但是,这一罢运事件留给我们下的思考还应该只是个开始。 其中最为引起笔者关注的是,现在已经停止执行的银川市政府原准备于8月1日执行的《银川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和《银川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更新管理规定》究竟有何深奥难懂之处,以至引起“部分出租汽车经营者和营运者”“有些误解”?(8月3日《宁夏日报》) 《兰州晨报》8月3日的报道透露了“罢运”缘起:当地媒体刊登了以上两个新规之后,银川市几千名出租车司机聚集到一起就《管理办法》中出租车报废年限改为5年(国家规定报废年限为8年)而感到忿忿不平。他们认为,报废年限改为5年,将会极大地影响出租车司机的生活水平。 银川市并是一个经济发达得不得了的城市,该市政府为什么要提前国家规定3年让出租车更新换代呢?说穿了,这是直接关系到出租车经营权的拍卖问题。出租车提前报废了,其经营权也就自然随之终止了。新一轮经营权的拍卖就可以实施了。经营权拍卖的频率也就加快了。政府的收入也就大大地增加了。的哥的姐们的收入是否能够增加?好像这就不是银川市政府的责任了。 新华社(网)记者关于出租车行业的调查表明,“经营权”利益之争在不少城市中都成为焦点。围绕“经营权”的利益之争成了一些城市出租车车主停运的主要原因。这也才是银川市出租车营运者对该市两个新规“有些误解”及罢运的症结所在。经营权是出租车营运者的命根子,一旦取消,就等于从他们口袋里把钱掏走了。现在,一个有驾照的人想开出租,必须到出租车公司承包经营,向公司交承包费、管理费,并自己负担各种税费。新华社记者调查发现,出租车司机的负担却越来越重,赢利空间越来越少,已经和司机们的劳动强度不成比例。 人们尽可以批评说“罢运”是不对的,应当通过正当的合法的途径来解决。但是,引起“罢运”的原因,应该不应该受到追究或问责呢?抓几个趁机闹事的人就能代替对“错误的决策”问责了?政府应该是社会公正的化身,应该是社会和谐的缔造者和强力维护者。它所出台的方针政策,稍有一丝不慎,就可能牵一发而动全身,自上而下地打破原有的和谐,大面积地引发社会动荡和不安。因此,银川出租车罢运的板子,还是应该沉重地打在政府的屁股上。其实已经是沉重地打在它的屁股上了(如新规被迫停止执行),不知它自己能否感觉得到? 政府不能与人民争利。不用说我们现在以“三个代表”为宗旨的人民政府,就是封建社会的衙门中头脑清醒的官员也深谙此理。如清朝督抚张清恪在任上就说过的,“一厘一毫,民之膏脂,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禁止馈送檄》)现在中央高层领导郑重强调: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如果银川市政府在出台新规时真的这样想了,这样做了,相信不会出现6800多辆出租车一夜蒸发、集体罢运的结果。(稿源:红网)(作者:百愚)(编辑:韩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