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出重拳提高工作效能 不尽责者将被追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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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02:51 大江网-江西日报 |
大江网讯[江西日报] 记者刘佳惠子报道:市政设施维护不及时,水、电、气不畅,交警擅离岗位、疏导不及时造成道路拥堵,一年内有两次这种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要被降职,这些在近日南昌市出台的《文明南昌行动监察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中都有了明确规定。 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今年南昌市打响了“市容环境整治、平安南昌创建、五大文明工程、社会保障工程”四大战役,该条例的出台,为四大战役的大力推进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不尽责行为包括:在市容环境整治中,不按要求及时清理垃圾、取缔占道摊点、市政设施维护不及时,造成水、电、气不畅等行为;在平安南昌创建中,打击不力,导致案件久侦不破,或训防不到位,导致可防性案件多发,群众有反映的;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导致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交警擅离岗位、疏导不及时,造成交通秩序较乱、道路拥堵等行为。机关工作人员有以上行为,经指出后不按要求改正,将对直接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不同程度的处分。 (大江网-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