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特困职工子女上学有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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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03:46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 (记者 何玉洁) 特困职工子女上学有了保障。昨日,无锡市总工会下发了关于市持证特困职工子女助学工作的补充通知。 据介绍,凡特困职工子女当年新录取研究生的,凭学校录取通知书,每人每年发放助学金3000元;在读研究生每人每年发放助学金1000元。凡中专、大专连读的特困职工子女,在读大专时,每人每年发放助学金800元。而对于特困职工生育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的,或经政策允许生育二胎及二胎以上子女的,凭市(县)、区计划生育部门的有效证明,按市总工会助学救助标准,每人每年发放同等助学金待遇。特困职工子女(包括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或经政策允许生育二胎及二胎以上子女)上幼儿园的,每人每年发放助学金200元。而凡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或经政策允许生育二胎及二胎以上子女领取助学金的,需凭市(县)、区计划生育部门的有效证明。又讯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的人员,如其每月领取的其他社会保障待遇标准未达到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仍可列为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得到补助!这是昨日记者从无锡市总工会了解到的信息。 据介绍,原列为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的人员,又享受了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如其每月领取的其他社会保障待遇标准未达到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仍可列为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而如其每月领取的其他社会保障待遇标准已达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则不再列为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另外,享受定期救济费的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又享受了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如其每月领取的其他社会保障待遇标准未达到定期救济费标准,定期救济费可以补足;每月领取的其他社会保障待遇标准已达到定期救济费标准的,定期救济费停止支付。 《江南时报》 (2004年08月06日 第九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