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本月起农民工工资 清欠实行月报制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06:44 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莉丽) 进入下半年,农民工工资清欠又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昨日,省劳动保障厅下发《关于切实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通知》规定,从今年8月份起,全省各地必须建立“清欠进展月报制度”,分类清理建筑领域和非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每月1日前上报省劳动保障厅劳动工资处和劳动监察处。

  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严格排查建筑企业和其它农民工密集型企业,确保将清理的拖欠工程款优先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对恶意克扣和拖欠的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用人单位拒不执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或行政处理决定书的,依法予以处罚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中遇事推诿、办事拖拉以及行政不作为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亚洲杯精彩视频集锦
中国互联网统计报告
饶颖状告赵忠祥案开庭
赵薇邹雪纠纷
范堡罗航展 北京楼市
手机游戏终极大全
健康玩家健康游戏征文
环青海湖自行车赛
《谁是刀郎》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