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三个试点之一南山法院首判知识产权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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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09:06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甘雪明 实习生/余榕 通讯员/唐敏红)昨日,深圳市第一起在基层法院判决的知识产权案件在南山区人民法院宣判。原本该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纠纷,现在可以直接到南山区人民法院解决了。 南山区人民法院昨天宣判的案件,是深圳蔚科科技公司诉深圳宇音电子公司侵犯其著作权一案。 原告诉称,原告依法拥有该公司WSM系列“小天使”微电脑节拍器使用《说明书》的著作权。原告的离职员工钟永锦等人,于2001年6月成立了深圳市宇音电子公司,其生产销售的节拍器产品使用说明书在编排、文字说明及图案上抄袭了原告的说明书。被告则辩称,它所使用的说明书没有侵犯其著作权。南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未抄袭剽窃原告的说明书。故一审判决如下: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人民币2010元及证据保全费人民币100元,均由原告负担。 据悉,南山区高科技企业数量多,知识产权案件近三年来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南山区近三年来涉及知识产权诉讼的企业共有100家左右(当事人为个人的,因统计手段的原因未能计入),其中包括一些较为知名的企业。其案件构成为: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案件占40%,专利案件占30%,商标案件占20%,不正当竞争等其他案件占10%。 南山区人民法院是2003年10月17日被指定为我省三个试点受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基层法院之一(另2个分别是广州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和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自2004年1月1日起开始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案件。受理案件范围包括:商标权、著作权、不正当竞争以及技术合同纠纷案件,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商业秘密纠纷以及涉及权利冲突的纠纷除外。自2004年1月1日起南山区法院已受理知识产权案件多宗,其中包括著作权纠纷、商标权、技术合作开发合同纠纷等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