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厨”权利人未交担保金 海关只好放行涉嫌侵犯其商标的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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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09:07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近日,江门海关查获一起涉嫌侵犯国内知名调味品商标的案件。新会市某对外贸易公司向新会海关申报出口标有“大厨牌”商标的调味粉一批,总价值12096.83美元。经查,涉嫌侵权货物标有“大厨牌”商标图形,且发货人提供的授权使用证明的签发人也与在海关总署备案的“大厨”商标权利人不符,涉嫌侵犯“大厨”商标专用权。 海关按照新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16条规定,通知“大厨”商标权利人,要求其3日内对该批涉嫌侵权的货物进行确认,并提交5万元担保金。但“大厨”商标权利人未按规定在3日内提交申请和担保金,江门海关遂将该批调味料作放行处理。海关向“大厨”商标权利人代理律师了解放弃保护的原因,代理律师称权利人已确认该批调味料是未授权生产,但不愿向海关缴纳5万元的担保金,遂放弃海关保护。这是该关今年处理的第二宗因权利人不愿向海关交纳担保金而自动放弃海关保护的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