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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账户提前开设 补偿资金三方监管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09:09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赵南坚 实习生/朱丰俊 郑杨 通讯员/穗房宣)笔者昨日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获悉,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下称市拆迁办)决定,在申请拆迁许可证之前先开设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专用账户,资金由市拆迁办、拆迁人和金融机构三方协议监管。

  据了解,与以前拆迁资金管理操作规程不同的是,市拆迁办核定拆迁地块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总额之后,与拆迁人和金融机构就该项资金的监督使用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拆迁人到相关金融机构开设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专用账户,并依时足额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交存到该账户。拆迁人凭借银行出具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专用账户开户及存款证明》,才能按照程序申请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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