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师有望入户深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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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09:34 南方都市报 |
民办教师有望入户深圳 市教育局拟就相关管理措施,同时还提出公办民办教师可以互流 本报讯(记者孙天明)民办教师们关心的户籍问题有望得到解决,一份关于深圳市民办学校管理的相关措施日前由市教育局拟就,建议解决民办教师户籍问题成为该措施的重要条文,这一措施实施后,民办教师的户籍将得到发展计划局的统筹安排。 民校已占四成江山 截至去年底,深圳市有民办学校259所,占现有中小学总数的40%;专任教师10583人,占现有中小学专任教师总数的38%;在校生20.6万,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25.3%,市教育局称,民办教育已成为深圳义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政策所限,全市大多数民办学校教师不能调入深圳,拥有深圳户籍,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深圳人”。不过这一问题将可能不成为问题,对于未来民办学校将主要承担流入人口子女教育的任务,市教育局对民办教师队伍的待遇问题也给予了足够重视,鉴于目前深圳对民办教师调入无统一的标准及政策,市教育局已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草拟了深圳民办学校管理的相关措施。措施中明确建议解决民办教师户籍问题,而所需入户的数量由市发展计划局在深圳年度人口增长计划中统筹予以安排解决。此项措施一旦实施,民办教师可圆“深圳梦”。 民办教师也评职称 除户籍问题外,市教育局还表示将采取措施解决一系列民办学校的管理问题。其中包括:该局已建议编办批准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对社会力量办学进行管理,在财务、招生、课改、师资等方面加强指导、监督,提供服务;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校长任职条件、岗位培训、评优评先等方面管理规定,制定民办学校校长管理指导办法;开通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教师互通渠道,民办学校教师可以通过符合规定的程序进入公办学校,公办学校的教师可以进入民办学校;进一步提高民办教师待遇,使民办教师可与公办学校教师一样享有参加年终评优、职称评定聘任、继续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的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