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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收益黑洞惊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09:39 重庆商报

  据新华社8月5日电 有关专家估算,土地开发进入“大盘”时代时,由于土地市场管理中的种种不规范,每年国有土地收益流失至少在百亿元以上。

  据有关部门统计,近三年全国土地出让金收入累计达9100多亿元。一些市、县、区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已经占到财政收入的一半,有的作为预算外收入甚至超过同级同期的财政收入。

  市、县政府在农地转非和土地限额审批中究竟能够获取多大的收益?记者调查发现,大致上有以下几种:耕地占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有偿使用费,有些市、县还有城市增容费、交通建设基金、商业网点建设费等征地附加费。这些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很多由地方政府作为预算外资金进行“体外”循环。浙江省一项调查表明,如果征地成本价是100%,被征土地收益分配格局大致是:地方政府占二至三成,企业占四至五成,村级组织占近三成,农民仅占5%至10%。从成本价到出让价之间所生成的土地资本巨额增值收益,大部分被中间商或地方政府所获取。与一些地方政府获得高额土地出让金形成鲜明对比,同期农民获得的征地补偿费却极少,一些地方甚至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据国土资源部调查,浙江省上虞市2000年土地出让收入2.19亿元,其中征地补偿费只有591万元,仅占卖地进账的2.7%。(来源: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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