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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判废召回”尚需时日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09:45 中国环境报

  近日有媒体披露上海有望对燃气灶、燃气热水器等涉及到消费者生命安全的家电商品率先实行“判废召回制”。对于这一制度的可行性,上海市交电家电商业行业协会发言人韩建华表示,这一制度的初衷是好的,但由于国家尚未对电子垃圾回收出台强制性规定,加上老百姓的消费意识还跟不上,因此这一制度要等条件成熟方可推行。

  由于每年社会上都会发生因燃气具使用不当造成的伤害事故,因此舆论呼吁,燃气具是否可以实行“判废召回制”,即一旦进入判废年限,产品生产或销售厂商可采用诸如以旧换新、酌情收取成本费等各种方式予以召回,并负责实施相关电子废弃物的环保后处理等事宜。韩建华介绍说,不少厂家也愿意这样做,因为这种做法既可减少安全隐患,也利于提高产品销售,但由于目前老百姓还没有“家电虽然没有坏,到了年限应报废”的意识,而且国家也没有相应的强制性规定,因此不是每家企业都愿意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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