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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告前妻擅自给女儿改名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09:46 广州日报大洋网

  据新华社电 耿先生与妻子胡女士离异后女儿随母生活,胡女士再婚后则将女儿改姓后夫的姓。为此,耿先生将胡女士告上法庭,认为前妻未征得自己同意就将女儿改姓属侵权。上海杨浦区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胡女士恢复女儿原来的姓名。

  耿先生是浙江人,与妻子胡女士在1997年1月生育一女小耿。1998年8月,耿先生与胡女士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他们的女儿小耿由胡女士进行抚养。之后,胡女士再婚,嫁给一位姓姚的先生。再婚后胡女士一直居住在上海。2003年10月,耿先生前往上海看望女儿,发现女儿已改姓姚。经了解,他才知道在2002年4月前,前妻胡女士到公安部门申请更改女儿姓氏,并在同年4月获得公安部门批准。(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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