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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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10:29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 李成)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项目表》,明确了所保留的39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具体内容、实施机关、设定依据及办理依据。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昨天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国家外汇管理局此次取消8项行政审批项目,涉及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等方面内容。 具体项目是:“远洋渔业企业年度购汇限额核准”、“境外工程使用物资备案核准”、“对外支付超过规定比例和金额的预付货款核准”、“转口贸易项下外汇收支备案及对外支付核准”、“出口收汇核销员管理备案”、“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员认定”、“外汇指定银行结汇、售汇业务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险公司外汇业务从业人员资格核定”。(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