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加班加点 下蓬一企业员工晨7时一直干到午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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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11:17 大华网 |
本报讯(记者林子海林鹏)按照有关劳动法规,劳动者每天最长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但在市区下蓬片区内却有一家企业,员工日均工作时间都在十个小时以上,且没有任何休息日,不少员工难以适应只得纷纷走人。前天,该厂部分员工特地向本报编辑部反映该企业长期加班加点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 据员工代表介绍,该加工型企业生意十分红火,约有200余名员工,其中大多为女性。据称,该企业每天从早上7时许开工到晚上12时许下班,中午和晚上各腾出1至1个半小时让员工吃饭,其余时间都是连轴转工作,双休日也不例外。员工若多次迟到或是生病请假,则当月的120元全勤奖会被扣除。就这样辛辛苦苦干了一月,月薪连同全勤奖在内也仅仅八九百元。据员工们称,曾有工厂同事向劳动部门投诉,劳动部门派员到该厂进行调查,并责令企业负责人予以整改。之后,企业负责人学“精”了,现在上班不再让员工打卡,而是实行签名报到,以逃避执法部门检查。另外,若员工辞职走人,该企业还会在结算工资时扣除300元。 员工们反映,在厂里工作的同事一方面受知识文化的限制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一方面也恐向有关部门举报后受到企业老板的打击报复,因此多数人敢怒而不敢言。 昨天上午,记者打电话向该企业了解情况,厂里一纪姓女子接听,并称工厂老板出差,临时负责人也不在。昨天下午,辖区的劳动部门表示将对此事予以调查。(来源:《汕头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