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问我答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7日00:46 法制晚报 |
交通事故 驾驶员车主同担责 车辆所有人将汽车出卖给他人,约定在三个月内办理过户手续,可是已过三年,一直不办理过户手续,且期间车辆被转让过几次。现该车出交通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可驾驶员无力赔偿,该车辆所有人是否应承担责任?承担的是何责任?杜先生 沈腾律师:我国车辆所有采取的是车主登记的原则,即公安车管部门登记的车主姓名即为该车车主。因此,本案中,原始车主不管是否将车辆卖出、转让,依法应为该车车主。所以,交通事故中,车辆驾驶员和车辆所有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临时司机 出警被砍算工伤 我是一个派出所临时司机,一天晚上有人打架报警,所长叫我一人出警,不料被歹徒砍伤,致六级伤残。派出所给我治疗后,现在不问我的事了,也没有赔偿我。我应该怎样来维护我个人的权益呢?林先生 沈腾律师:根据法律规定,你和该派出所的上级机关———公安局属劳动合同法律关系,因此,你在工作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依法应为工伤。公安局有义务给付你医疗费、工资等,并且在你的伤情没有痊愈之前,公安局不能和你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公安局没有履行以上义务,你有权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饮酒肇事 保险公司不赔偿 我因饮酒发生了交通事故,撞了他人。交通部门认定我是全责,共赔偿12000元。我的车辆入了全险,可是保险公司不给付赔偿,说由我自己负担,我应起诉他们吗?读者 沈腾律师:根据有关规定: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保险车辆肇事逃逸;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的,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对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所以,你起诉保险公司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法律不会支持你的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