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春苗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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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7日09:20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宁波日报讯(记者汤碧琴通讯员毛成章)记者昨日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整顿劳动用工市场,我市从本月起开展以打击违法使用童工行为为主要内容的“春苗行动”。对违法使用未满16周岁童工的用人单位,将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以5000元罚款的标准予以处罚。 劳动保障部门要求各用人单位必须在8月20日前进行自查自纠。我市的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组织专门监察力量重点检查服装、餐饮、制造业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各专业市场、城乡接合部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家庭作坊。如发现用人单位有使用童工行为,将按照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严厉处罚,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