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个案监督 保证司法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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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7日11:20 贵州日报 |
近几年来,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为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对司法机关实施监督的有效途径,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实施个案监督,纠正了一批冤假错案,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稳定。 为保证宪法、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州人大常委会对发生在州内群众反映十分强烈的30多个案件实施了个案监督,监督结果表明,在这30多起案件中,有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定性不准;有的重罪轻判;有的有意制造错案、冤案等。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一些行政、司法机关执法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先后造成10人死亡,2人受伤。其中,有8人是被基层公安干警和基层干部刑讯逼供、殴打致死的。这些行政、司法机关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严重亵渎了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在当地群众中造成极坏的影响,有损于行政、司法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他们在违法的同时也害了自己,在州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司法机关对一批判决不公的案件,按法律程序及时给予纠正;对徇私枉法的行政干部、司法干警依法进行处理,先后有1名副县长、11名司法干警分别受到了刑事处分。对这些案件实施个案监督结果,经新闻媒介揭露,在社会上引起震动,受到社会各界好评,一些长期到人大常委会机关缠诉不休的受害者亲属,因案件得到了公正处理,主动息诉。 在几年实施个案监督的实践中,我们体会到,要实施好个案监督,必须做到“坚持五项原则”、“把握好两个重点”、“处理好四种关系”。坚持五项原则一是坚持依法监督的原则,二是坚持和依靠党委领导的原则,三是坚持集体行使职权的原则,四是坚持事后为主事中为辅的原则,五是坚持不包办代替、不直接办案原则。把握好两个重点,是抓住案源和重大典型违法案件界定两个关键问题,这是搞好个案监督的基础性工作。处理好四种关系。一是处理好监督与独立司法的关系,二是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三是处理好监督与促进的关系,四是处理好监督与执行的关系。 作者:韦朝海 来源: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