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最大商业信函被毁案作出民事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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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7日11:48 信息时报 |
成都消息 四川省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于8月6日对于两年前发生在四川绵阳市的一宗国内最大商业信函被毁案,作出民事判决。 该判决驳回原告四川星河公司对被告四川省邮政局、绵阳市邮政局索赔3000万元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并判本案件受理费160010元,其它诉讼费64000元,共224010元,由原告星河公司负担,并要求星河公司向绵阳市邮政局付清尚欠的57358.60元邮资费。 在此次判决中,四川省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将星河公司认为的22万封被卖废品站邮件认定为62970封,实际未寄出邮件数量认定为9533封,并认为星河公司交寄的250万封商业信函为“平常邮件”而非“给据邮件”。 当日宣判后,原告四川星河公司董事长周兴和对此判决不服,表示将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新华社供稿(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