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苗行动”使用童工要重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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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7日11:57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记者吕辉通讯员毛成章 宁波晚报讯对违法使用未满16周岁童工的用人单位,将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以5000元罚款的标准予以处罚。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表示,为整顿劳动用工市场,本月起将开展以打击违法使用童工行为为主要内容的“春苗行动”。 根据安排,劳动保障部门要求用人单位在8月20日前开展自查自纠。8月下旬起,我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重点检查服装、餐饮、制造业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各专业市场、城乡接合部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家庭作坊。对违法使用童工的用人单位,除了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罚款5000元外,还将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