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抢劫台商案主犯被判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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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8日02:02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据新华社海口8月6日电(黄叶华、卜云彤)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2·13”持枪入室抢劫台商案作出一审判决,主犯龚新红被判死刑,台籍人李冠宏被判死缓,其余3名被告人唐旬、李宗才、姜水长均被判处无期徒刑。 龚新红、李冠宏认为台商蔡先生很有钱,经密谋,于今年2月13日上午8时许,龚新红、唐旬、李宗才、姜水长携带手枪两支,由李冠宏带路,对正在家中的蔡先生进行殴打,并用胶带捆绑手脚,将保姆周某关入卫生间,抢得劳力士手表一块、卡提亚和欧米茄手表各两块、金项链一条、戒指两枚、仿古茶壶两只、古钱币7枚、手机两部、现金人民币3000元。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4年08月07日 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