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百"三无"船沉睡在珠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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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8日09:35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刘志华通讯员曾德明) 广东3000多艘“三无”船只中,每年都会有船只在珠江广东段出现翻船、撞船、沉船事故。据海事部门透露,近几年,沉没在珠江且没有打捞的“三无”船舶估计至少有几百艘,其潜在危险相当大。 就此,省政协委员梁祥提向省政协提交了一份《水上居民“三无”问题隐患多应引起有关部门重视》的提案。昨日,省公安厅给出的答复表示,将对全省“三无”船进行全面的清理和登记建档工作,符合条件的发给合法证件,不符合条件的依法予以处理。同时,各级政府应适当提供条件,帮助其转产、就业。据悉,这一工作已经在惠州市进行试点,试点效果明显。 问题:滋生犯罪隐患多 梁祥提委员在提案中反映,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期间,珠三角地区大多数地方的水上居民上岸问题已经基本解决,并停发水上居民户口。但目前这些地区水道上还有较多长期停泊船只,这些船有的是本地水上居民上岸后留下的,也有外省停泊不走的,大多数船只已破旧不堪。而且,这些船绝大多数都是无编号、无航道运行证、无户口居民的“三无”船只。 提案还反映,这些“三无”船上居住的基本上是各省外来工,他们日出晚归,把船只作为暂时落脚点,人员成分复杂,流动性大,而且这些“三无”船只很少有固定的停泊地点,到处漂流,容易滋生犯罪。 措施:目前只能罚款放行 昨日,省公安厅就此提案作出答复透露,广东有这类“三无”船只约3000艘,大部分船上无任何航行作业信号设备,无救生、消防设备。而且,这些“三无”船舶多在地下工厂建造,质量相当差,没有通过船舶质量检验登记手续,船员大多不懂航行规章。一艘造价最多也就3000元。 虽然水上交通主管部门采取了打击措施,但由于管理权限、手段及条件的限制,往往只能是给“三无”船舶发违法通知书,并令其停航和予以一定的罚款。按照有关法规规定,打击“三无”船舶要有一个滞留点,但目前广州市没有一个滞留点,查获的船只无法滞留。正因为如此,目前广东省打击“三无”船舶只有采取罚款放行,这样反反复复,打击“三无”船舶就成了一句空话。 省公安厅在答复中透露,将由省政府牵头,组成由渔业、海事、公安等职能部门参加的综合整治领导小组,采取统一行动、联合执法的形式,对水上居民“三无”问题进行整治。对于相应法律依据问题,省公安厅表示,将向省有关部门反映这一情况,商请尽快制定针对此类船只及人员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做到有法可依,依法行政。(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