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欲强制执行公务员带薪休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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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8日09:37 东方网-劳动报 |
本报讯据《中国青年报》8月7日报道:江苏省苏州市目前在全市范围的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推行带薪休假—————休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同时,按当年实际休假的天数给休假人员发放一定数额的休假补贴,但当年没有休假的不发补贴。不休年假的人没有资格参加年终先进的评选。 根据有关规定,苏州公务员年假分为三个档次:工龄满5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7天;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工龄满20年以上的,每年休假14天。休假期间,遇到国家法定节假日时,休假期可按节假日天数顺延;休假的假期必须在当年使用,过期作废;确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不能一次性使用假期的,最多分两次使用。(来源:劳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