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反映有回音 房产商来报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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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8日11:16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有关居民担心“蔚蓝之都”夺走他们的“阳光权”一文刊出后引起了“蔚蓝之都”开发商东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重视。昨日,该公司的领导带着相关资料来到本报社,对此事做了解释。 东晟公司的周经理就“阳光权”的问题解释道,经过权威单位对日照进行分析计算,东晟公司开发的三幢高层楼对北侧居民房屋的影响完全符合规范规定的要求。 关于“退让距离”的问题,周经理表示,“蔚蓝之都”共建3幢,一幢是33层,高98.6米,另两幢则是26层,高79米。这个项目于2000年年底取得了立项批复,但由于地铁的原因暂时被搁置了。 2003年7月8日“蔚蓝之都”经批准开始正式启动,同年12月份领取了“桩基础规划许可证”,今年1月份完成了桩基工程,因此他们应该按照旧的《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实行。而离北侧居民最近的3号主楼距离为30米,完全符合规定。 就居民反映的施工公示牌的问题,周经理说,施工牌是由市规划部门指定单位进行制作并安装的,两天前规划部门已经在施工现场的醒目位置予以公示。最后,周经理希望当地居民与开发商之间能够互相理解。 本报实习记者 史婷婷 《江南时报》 (2004年08月08日 第六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