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实行三十天特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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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8日12:23 今晚报 |
据新华社巴格达8月7日电(记者聂晓阳李良勇)伊拉克临时政府总理阿拉维7日在此间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他当天正式签署了一项法令,对那些犯有“轻微罪行”的人实行特赦。 阿拉维说,这项特赦令有效期为30天。那些自伊拉克战争以来犯有诸如私藏武器和窝藏武装人员等罪行的人,如果在这一期间向政府自首,将获得特赦。但是,特赦范围不包括那些犯有杀人、强奸和抢劫等严重罪行的人。 据悉,作为伊拉克临时政府应对目前严峻安全局势的措施之一,这项特赦令早在上月初就获得有关部门通过,但由于临时政府内部存在分歧,被推迟了一个月才正式签署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