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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不得拒绝贫困生入学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8日13:17 海峡网-厦门晚报

  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须附寄资助政策介绍

  本报综合消息日前,省教育厅紧急印发《关于普通高校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必须附寄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有关政策介绍材料的紧急通知》。《通知》强调,各高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经济困难学生入学。

  各高校必须采取各种措施确保今年录取的新生能够及时了解国家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政策,尤其要向广大新生重点宣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解除他们入学前的忧虑。《通知》还要求,新学期开学时,各高校要继续设立“绿色通道”,确保今年录取的经济困难学生万一筹不足学费也能先入学,

  另悉,今秋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有较大变化。目前,我省正在制定国家助学贷款的实施细则,将在8月底出台。早在6月份,省教育厅、财政厅就联合下达了2004年国家助学贷款额度8847万元。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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