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保障进城务工农民权利 其子女入学免“杂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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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8日16:42 红网 |
红网怀化讯(通讯员凌长启李亚)优化经济环境,切实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日前怀化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切实减轻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教育费用负担。 根据《通知》精神,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与当地学生实行同一收费标准,各中小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学生家长收取“借读费”、“跨区费”和与就学挂钩的“小龄费”、“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共建费”等。同时,学校要通过设定奖学金、减免费用、免费提供教科书等方式,帮助家庭困难的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学。此外,流出地学校要建立健全有关制度,禁止在办理转学手续时向学生收取费用,外出务工就业农民子女返回原籍就学,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并督促学校及时办理入学等有关手续,禁止收取任何费用。(稿源:红网)(作者:凌长启李亚)(编辑:阿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