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薪就能留得住“政府雇员”的脚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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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9日01:06 红网 |
“政府雇员制”,这个“舶来品”,如今似乎在全国遍地开花,甚至演变为一种潮流。根据最早推行这一政策的吉林省相关管理办法,其资深高级雇员最高年薪将接近20万元。此后,各地在“试水”政府雇员制时,也纷纷开出令普通百姓咂舌的薪酬:珠海的政府雇员年薪最高可超过10万元,芜湖的政府雇员年薪最高可达18万元,无锡市的政府雇员最高年薪竟达50万元,相比之下,近日武汉市政府对专业技术首席职务年薪初步定为8万元,则显得稍逊了一些。(据《中国青年报》8月8日报道)各地在出台有关政策时,仿佛都在恪守老祖宗“有钱能使鬼推磨”、“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的遗训,都试图用高薪来招揽人才,似乎不高就显不出政府的诚意,不高就很难雇佣到高素质的人才。但政府雇员年薪,到底多高才算合适?高薪能否留得住政府雇员的脚步? 目前,政府高耗低能、人浮于事的局面并未能得到彻底改观。一些高素质人才原本不愿进入政府部门工作,并非只是工资低这一个原因,更重要的是能否发挥自己的聪明才干,干一番事业。至于说有了政府雇员,会激发原有政府公务员的竞争心,作用也值得怀疑。因为,政府雇员不是像公务员那样终身制,一个捧的是“泥饭碗”,一个捧的是“铁饭碗”,“泥饭碗”是难于向“铁饭碗”构成什么威胁的。这就像没有将“鲶鱼”和“沙丁鱼”放在一个“水箱”里,两者不搭界,何来“鲶鱼效应”?即便放在一块,恐怕“沙丁鱼”抵不住大批“鲶鱼”的攻击,最后也只有败北而归。想必“沙丁鱼”是不会趟这湾“混水”的。 其实,即使政府出价再高,也高不过人才与市场对等的价位,能否真正吸引来高素质人才也值得商榷。拿世界各国来说,政府吸引的都是一般人才,顶尖级人才很少(他们大多在商界和律师、医生等挣大钱的行业)。因而,怕是出了个高价,没有合适的位置,高不成低不就,最终成了摆设。 一般而言,为政府做事,很大程度上是出于一种公益心,并非完全是经济利益诱导。像克林顿夫妇、布莱尔夫妇,在操律师行业时的收入要比当官后挣的钱多得多。之所以他们选择了当官,这其中就不乏有个人的“追求”或“奉献精神”。如此一味高薪延聘,却没有相应的“政治地位”(不在编),他们是否会产生抵制情绪? 本来“政府雇员制”是一种由纳税人出资金,委托政府在某一时期、某一特定项目中雇用急需人员服务于社会利益的行政机制。而实行政府雇员制的一些国家的条件是,政府机构要精干,冗员不多。因而,实施“政府雇员制”的根本目的应该在于为政府“救急”,从而增强政府服务功能,当属一种锦上添花,而并非什么“鲶鱼效应”。 如今,有些地方政府在没有做好充分准备的情况下,就如此匆忙上马“政府雇员制”,实则走向了一种误区,这是一种于雇员于国家都不负责任的做法,没有真正把握“政府雇员制”要义,也就不会真正让它发挥应起的作用。因而,要想让“政府雇员制”发挥最大效能,最好的办法就是首先要把老问题——“精兵简政”真正解决好。(稿源:红网)(作者:崔亮)(编辑:杨国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