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鬼”狂窃民企商业秘密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9日13:57 信息时报 |
本报讯(记者冯榕)台湾商人吴某勾结“内鬼”原恩平市嘉维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下简称嘉维公司)设备厂长胡明健,盗取高科技民营企业商业秘密案,上周末(8月6日)在广东恩平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其《判决书》显示:胡明健数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此案刑事部分结案后,即将进入民事程序。据了解案情的权威人士透露,吴某和胡明健将面临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民事赔偿。 老客户突然不要货 台资企业东莞×泰化工有限公司从2000年到2003年初,一直是嘉维公司的忠实客户,每年超细(纳米)碳酸钙的采购量都在3000吨左右。但到了2003年4月,该公司突然停止了采购。突然失去这么一个大客户,嘉维公司董事长陈品维感到非常纳闷,当时他没有想到是企业里出了“内鬼”,而且还是当时企业享受最高待遇的设备厂长胡明健。事发前后陈品维实际上也听到一些风声,但都是厂内的人在传,他当时没有往心里去。因为他待胡明健实在不薄,除了给他当地最高工资外,还经常额外给他发补贴,胡父去世时他还支付了一笔巨额安葬费。 直到2003年5月的某一天,一个与企业没有利益关系的人问起,嘉维是否有人在广西来宾某县上生产线,陈品维才把台企停购和出“内鬼”两件事联系在一起。陈品维回忆起当时企业里的技术骨干陆续有10来个离开,并且电话单显示胡明健长期有大量电话打往广西来宾某县,而企业与该地并无业务往来。 千里取证铁证如山 经向法律界权威人士咨询,陈品维决定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以便能够及时按法律程序进行取证,抢得先机。报案后得到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公安部门立即组织警力远赴广西,查证到2001年9月,吴某以3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广西来宾某县磷肥厂轻钙车间、水电预制构件厂,于2002年3月26日成立×泰公司,生产销售普通碳酸钙。2002年6月,胡明健根据台商吴某要求,按照嘉维公司的设备技术和生产流程技术,在广西来宾某县建造了一条生产超细活性碳酸钙的生产线。 公安部门还查证到,2002年6月至2003年6月,胡明健先后收取吴某(以其属下广西×泰公司名义支付)142万元,利用职务之便,窃用嘉维公司自行研制、改造的设备模具、图纸和相关技术数据,制造了热风炉换热管、风选机、格子机、破碎机、造粒机、输送带托轮等设备,以及购买了减速机、冷冻机、压滤机、压缩机等一系列设备,运往广西×泰公司。同时还组织掌握嘉维公司部分技术秘密的原嘉维公司技术员吴某某、黄某某(均另案处理)等10多人到广西×泰公司进行生产线的建造和安装。查证后,胡明健于2003年6月2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25日被逮捕。 记者跟踪采访时了解到,公安机关还委托广东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从广东评选专家库随机挑选专家组成鉴定专家组,对嘉维公司和广西某泰公司的生产线进行鉴定,证实两者的生产设备相同或基本相同。 认定损失超800万 记者了解到,按恩平市立新会计师事务所的《研制成本报告书》的审计结果,嘉维公司投入研制成本人民币670万元。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对嘉维公司超细(纳米)活性碳酸钙专有技术无形资产评估,其专有技术许可使用费是人民币800多万元。由于被告人胡明健非法使用和披露嘉维公司的商业秘密,致使嘉维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综合该案,法院认为,专有技术许可使用费800多万元可认定为嘉维公司的损失。(来源:信息时报) |